上面这段话显然是为了论证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顺便谈及美的。
气乃我与万物之同,但这同不是一般的共同性、普遍性,而是玄同,即返于己的同。无,自由,精神,逍遥,本质上是一个东西,是己之真正本质,这是庄子哲学的真谛所在。
(《庄子·德充符》) 对于庄子,构成生命实存的生死祸福善恶日用,是生命之形。而对工具的使用却以合目的性为前提,并且标志着一种对于他者的依赖。以其心得其常心,即体以证道也。物之有积虽然可以无尽,却需有而能无能虚,往而能反,将欲全有必反于无。这是只有自由充盈的生命才具有的可能性,借用列维纳斯的说法,这是在享用物,而不是在使用物。
天人之间,唯虚己一途。这也意味着,要透彻庄子齐物思想,既要立足《齐物论》,又需结合《庄子》全书诸篇,特别是《天下》篇。因此,从无名有名断句,作无名,天地之始。
据此,则《老子》五千言,其主要内容,正是对道之作用的具体论述。3.认为道可道中的第一个道,指的是宇宙万物的本原。高亨说:韩非释‘常字为永久不易之义,颇得老氏之旨。对此,笔者认为,这里的关键,并不在于句中有无也字,因为即使句中没有也字,一些学者亦作出了类似的理解,如司马光说:世俗之谈道者,皆曰道体微妙,不可名言。
然而,古今学者对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释是如此地丰富,我们不可能在此一一作具体的介绍,故只好据其大端,把它们归为不同的类,作扼要的介绍。至于把常道(或恒道)释为平常之道或一般人所讲之道,则无疑不如把它释为恒久存在的道更契合老子思想的宗旨,因为据前面的引文可知,司马光、裘锡圭等之所以把常道(或恒道) 释为平常人所说之道,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都是把道可道释为道是可以言说的,而笔者在前面已经说过,笼统地讲道可以言说或不可言说,都是不确切的。
故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据此,则道可道,非常道的含义为:可以言说的宇宙万物本原之作用,不是宇宙万物本原之本体。笔者认为,非常道一句,帛书甲本作非恒道也,则《老子》原文作恒的可能性较大,常字当系避汉文帝刘恒讳而改,据此,则俞樾、易顺鼎把常释为尚的观点便不能成立。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而所谓常道,即恒久存在之道,实即宇宙万物本原之本体。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有所谓常者? 陈鼓应对朱谦之的观点十分赞赏,他在《老子今注今译》中明确说朱说为是,并补充宋代程颐的观点作为佐证: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释《易》之《恒卦》时指出:‘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裘锡圭则进一步认为,帛书本作道,可道也,明确说道是可以言说的,因此,传统的解法认为可道之道是老子所否定的之观点是不合理的:大家都把‘可道之‘道、‘可名之‘名看成老子所否定的,把‘常道‘常名看成老子所肯定的。实则《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
……你们试想,《老子》整部书主要就是讲‘道的,他说‘道这个东西,你看不见,也摸不着,他用种种的话来讲这个‘道,它是怎么样的:无始无终的,所有的万物都是靠着它生出来的、成长的,等等。司马光说:世俗之谈道者,皆曰道体微妙,不可名言。
……道可知而可行,但非恒久不变之道。……历来注老诸家,都把‘道可道的末一‘道字,解为称道的道。
也就是说,变和动虽然都有改变原来状态的意思,但是变可包含性质的改变,而动则主要指与静止相对的运动。而对于上述种种规律、准则的认识,首先便需要常有欲,即常常有心运用,经常发挥心志的作用。……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其不可言传者,则在体道者之心得焉耳。所谓道之动周行而不殆,都是指道具有运动不已的特性,而不是指道发生性质的变化。三是对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中两者的含义,学者们或认为指无名有名,或认为指无有,或认为指无欲有欲,或认为指始母,或认为指妙徼,等等,众说纷纭。
陈鼓应为论证常道之变化所举的例子也是一样:《老子》四十章谓:‘反者道之动,便是以道为动体。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道可道,非常道两句,帛书甲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乙本残损,仅剩道,可道也四字。
吴澄也说:道本无名,字之曰道而已。易顺鼎说:两‘常字古人或读为‘常,或读为‘尚。
对此,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解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缺陷或不足:一是检索《老子》第一章以后的各章,凡无与名、有与名一起出现的地方,均不能从无有断句,如道常无名,……始制有名(第三十二章)、无名之朴(第三十七章)、道隐无名(第四十一章)等,那么为什么偏偏要把第一章的无名有名从中间断开呢?二是从无名有名断句,是历史上绝大多数学者的读法,而读作无,名有,名,则只是司马光、王安石等极少数学者的做法。老子认为,混成之物无声无形,对于无声无形的东西,我们无法给它取名。
……常人之所谓道者,凝滞于物。这一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思想,可谓得其本心。4.从道之体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可以合理地解决道可道,非常道文字表述上的争议。无名有名名称不同,故它们又是异名的。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然而,正如有的学者所说,《老子》整部书都在讲道,怎么能说《老子》讲的不是道呢? 笔者认为,以上质疑或矛盾,若从道之体用的角度来进行理解,便可得到合理的回应或解决。
三、从体用的角度理解道对于认识老子思想之意义 笔者认为,对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作上述理解,则两千多年来围绕这两句话的诸多含混不清的认识可以得到较好的澄清,亦可有助于探讨与之相关的各种充满争议的问题。有名,万物之母,其意思便可以得到合理、清晰的解释。
……而道常不变,不可道之能常如此。这种看法其实有它不合理的地方,……‘道是可以说的。
此外,上述学者之所以释常为恒久而变化,亦与他们混淆了变与动的意思有关。赵汀阳说:《道德经》开篇第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我一直认为,这一百年来对这句话的翻译是错误的。第一个‘道字,是老子所揭示的作为宇宙本根之‘道。我们把第二个‘道理解为‘言说,这不对,因为先秦的时候,‘道在绝大多数的文本里面,都应该是与践行相关的意思。
学者们通常认为老子之道指宇宙万物的本原,然而 道是指宇宙万物本原之字而非名。不过,最后要说明的是,从道之体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并非由笔者首创,因为唐代的陆希声即已明确指出:常道常名,不可道不可名,唯知体用之说,乃可玄通其极耳。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
宋代的范应元亦说:道一而已,有体用焉,……体用一源,非有二道也。而帛书本作道,可道也,加了个也字,这样的表述则并不否定可道之道,因此,帛书本的表述更符合老子的本意。